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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氣的竹子似乎沒有人要。所以又拿出來畫了一下。大概花了兩個半小時。很久沒有放圖到這裡了,最近因為時間多出不少,也就花了點時間在做基本練習。至少比起浪費在零實效的娛樂上面好一點。1015OR2

 

 

 

 

 

   


  最近連劇場攝影都退步很多,該要想辦法把自己推到一個緊繃的點上面去,不然,生活就像流沙一樣消失著。

  想起那部電影,想起自己。

  其實這個月很多想要看的電影,可是就像那天在電影院聊天的時候說的一樣,很多電影是現在的我沒辦法獨自去看的。一起看電影的朋友們大多畢業離開了。而我向來不喜歡獨自出門。
  反正,很快我也要離開了。早上家裡來的電話提醒了我,這裡的生活就快要結束了。想想在這裡的日子可能只剩下三四個月,寒假回去,或許就不會再回來了。也是該要讓自己開始準備離開了。和花蓮結了五年的緣,從高三的春天我來到東華愛上花蓮,到大五的冬天離開花蓮。

  或許這一走,就不會再回來了,也不會再見到這五年間熟悉的面孔了。
  可是這一天其實總是會來的,我已經奢侈地比別人多享受了半年。而且這半年裡面還完成了我大學剩下的夢想,尤其是暑假作舞台、拍電影。我本來以為這兩個夢想會是我大學所想要做的這麼多項夢想裡面達不成的遺憾了。又想起那句話,「我要走了,下次回來,你還會記得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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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nND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